33節課-第六品 觀相屬-遣除自性相属不存在-p247-20240911

依照慣例先看目前進度是在科判何處、以及今天上課內容:
《量理寶藏論釋》33-觀相屬科判1-20240911.png
前面已经遮破了境之相属,不管是同性相属,还是彼生相属,在外境当中,以自相的方式不会存在。现在是第二个问题,就是***遣除自性相属不存在的辩论。

辛二(遣除于彼之诤论)分二:一、遣除连结同性之诤;二、遣除连结彼生之诤。
壬一、遣除连结同性之诤:

所作无常心连结,境前若成乃境属,
境前彼等若不成,非境能立辩方说。

我们前面已经遮破了境之同性相属,也就是说,无常、所作和柱子三者,在外境上一点关系都没有,它们之间的同性相属在外境上不存在,所谓的相属完全是由心假立的
对方不承认这样一个观点,于是就给我们提出第一个问题:所作无常心连结,如果按照你们所说,所作和无常是用心来连结的,那么这种连结在外境上1成立2不成立?
1境前若成乃境属,如果在外境上成立,也就是说,就像连结无常和所作的同性相属在心面前成立一样,在外境上也存在这样的连结,那外境上的相属就应该成立。
如果在外境上成立了这样的相属,也就是说,所作就是无常,无常就是柱子,这三者之间的这种关系如果在外境当中真实成立,那这就是相属。
虽然你们前面,以千方百计,从方方面面遮破了外境当中的同性相属,但是如果你承认,所作和无常在外境当中是真实一体的方式存在,那这就是相属。
所以,外境的自相相属应该存在。这是对方给我们提出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对方说:境前彼等若不成,如果所作和无常,2在外境的柱子上的的确确连芝麻许的关系也不存在,那么依靠所作推出柱子无常的推理,就是完全错误的。
为什么呢?因为它们在外境上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既然外境上所作和无常不是以同体的方式存在,那以所作来推柱子为无常,就完全是一种错误,
就像柱子是石女的儿子,是龟毛之故,与这种方式没有什么差别。
非境能立~~这样一来,你们所谓的外境当中不存在同性相属的道理,到底怎么安立?对方给我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總而言之,对方给我们提出这个问题:如果所作无常心连结,那所作和无常在本体上存在还是不存在?存在的话,说明外境有相属;不存在,那我们运用同体相属来进行推理,就成了可笑的事情,就成了一种不合理的说法。

下面,我们进行回答:((珍對同性相屬在外境當中存不存在的辯論))

假立亦有二类别,相符事实与不符,
相符获得照了境,堪当相属另者非。

假立亦有二类别,相符事实与不符,所谓相属实际上是假立的,这一点我们是承认的。但假立有两种:有一种是符合实际道理假立,还有一种假立不符合实际道理
1相符获得照了境,堪当相属~~比如说柱子,它刹那刹那无常,人们通过各种因缘而制造(所作)的缘故,那么这三者有同性相属。这种同性相属,虽然是人们分别念假立的,但是这种假立符合实际道理。
因为,的的确确,柱子是刹那刹那无常的东西,它也是所作的东西,而且这两者在柱子的本体上是不可分割的。
虽然它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在外境当中不存在,只是心的一种假立,但这样的假立是符合外境的。
2另者非。假立不符合实际道理是什么样的呢?比如说所谓的柱子,我们承许它是常有的,是非所作的;或者它是石女的儿子,它是瓶子的本体,它是其他麦克风的本体等等。在名言当中,这种假立也是不合理的。

以上這是同性相屬在外境當中存不存在的辯論

***補充說明
既然假立分两种,一种假立符合事物的实际情况,而另一种不符合,那我们***所谓的同体相属就是说~~符合实际道理的这种关系称之为同体相属
这种同体相属,从事物本体的角度来讲,所作、无常、柱子三者,应该说互相毫无相干,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凭我们分别念来进行判断的时候,它们之间有不可分割的一种关系,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同性相属的概念。

那符合实际道理和不符合实际道理的两种假立,分别有什么功过呢?
1、符合实际道理的这种法,依靠它能获得照了境什么意思呢?如我们说柱子是无常的,柱子是所作的,依靠这种概念和说法,实际上也能真正得到~~柱子是无常和所作的这种本体。
2、如果不符合实际道理,我们说柱子是石女的儿子,那依靠柱子能不能得到石女的儿子呢?或者依靠石女的儿子能不能得到柱子呢?绝对不可能的。
因此,符合实际道理的这种途径,可以获得它的真正自相(照了境);而不符合实际道理的这种途径,根本不能得到所需求的事物自相。

大家一定要知道,所作和无常在外境当中成立一体,但这种一体并不是说反体法,这个很重要。如果是反体法成为一体,那就不合理。然后,心中呈现的所作和无常,应该说是他体,但这种他体并不是实体法
实体的角度来讲,所作和无常它们是不可分割的;而反体的法,应该是可以分开的,一个法可以分很多,这就是遣余的特征。
因此,你们这样的分法,只不过在分别念面前可以这样成立;而在外境的自相上,应该说是没有的。
这样以后,我们就会深深地认识到:一品和二品里面,主要讲外境和心识;三品、四品、五品到现在的六品,在这几品之中,所讲的总相和别相也好,或者说能诠所诠建立遣余,以及现在的相属,它们全部都离不开分别念。一旦离开了分别念,这些概念就不能成立。

因此,我们从这些内容上,应该深深地认识到:所谓的同性相属,在外境的本体上的的确确不存在;但是,我们的分别念进行假立的时候,有一个非常符合实际道理的同性相属。这就是将外境的自相和我们的分别念结合起来,也就是说,通过迷乱因的一番操作,然后才有这么一个概念。

这是同性相属在外境当中存不存在的辩论。下面,讲***遣除彼生相属在外境当中不存在不合理的辩论。

壬二、遣除连结彼生之诤:

若谓无则不生烟,若无彼者成无因,
若有彼者即已成,有实法之相属也。

对方提出问题的方式,基本上跟前面相同。
对方是这样说的:若谓无则不生烟,烟和火之间,有没有一个无则不生的关系?
1若无彼者成无因,如果没有无则不生的关系(若无彼者),那么a烟已经成了无因而产生(成无因);如果无因而产生,它随时随地都可以产生,或者说,烟不依靠任何因缘,b它是自然而产生的,這就像顺世外道所承认的一样,成了ab这种过失。
2若有彼者即已成,有实法之相属也。如果它们之间有一种无则不生的关系,火不存在,烟不存在,烟依靠火而产生,有了火,烟可以产生,那这就是有实法的相属,说明在外境当中确实存在相属(若有彼者即已成,有实法之相属也)。对方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我们大家都应该有这样的想法:种子和苗芽之间,肯定有一种无则不生的关系。就不須用分别念去假立,外境当中,实际上有这么一种关系。凡是因和果所摄的这些法,在外境事物的本体上,应该有一种无则不生的关系存在。

自宗~~这只不过是我们的习惯,或者分别念的串习而已,实际上((无则不生))这种想法没有任何依靠处。
怎么没有依靠处呢?下面,萨迦班智达进行遮破

纵有外境之烟者,设若无火则不生,
然执前后而衔接,非分别念无法连。

萨迦班智达进行遮破纵有外境之烟者,设若无火则不生,外境的烟,没有火的情况下,它不会产生。这么一个无则不生,应该是有的。因为,如果火没有,烟根本不可能产生。这一点,我们因明派也是承认的。
这样一来,对方就认为:既然有无则不生,没有火烟不生,那这就是彼生相属。

我们自宗回答:然执前后而衔接,这不叫彼生相属,因为彼生相属在外境当中不存在。
怎么不存在呢?前面的火与后面的烟两者,有无则不生的关系,这是我们的分别念来进行假立、衔接的。
非分别念无法连。没有分别念假立的情况下,尽管它们之间有无则不生,但是没有无则不生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我们在讲因明的时候,不像《中观六论》里面所讲的那样:因也不存在,果也不存在,因果的产生方式全部都不存在,一切万法皆空。因明并没有没有以这种胜义的观察来进行推断。

***補充說明
我们在讲因明的时候,不管是烟和火,还是母亲与儿子,或者种子与苗芽,任何因和果所摄的这些事物,应该说因没有、則果不存在,这一点在外境当中也是可以承认的。
但对于因和果之间的关系,我们在这一品当中则要着重遮破,即因和果的关系不存在。
如果我们讲得比较深一点,前一段时间不是也讲了吗,因为因和果,一个是有实法的时候,另一个是无实法,所以,互相能依所依不合理。不仅是因和果之间的关系不存在,而且,因和果真实的能饶益和所饶益也不存在,应该可以这样讲。

那这样,有些人可能这样认为:《释量论》当中,专门讲了因和果的法相,能饶益是因的法相,所饶益是果的法相。
既然因和果之间,能饶益所饶益的关系不存在,那因果怎么成立呢?其实,因和果的这种关系应该是可以的,与自己分别念结合起来的情况下,能饶益所饶益的关系可以成立。如果没有与自己的分别念结合,虽然因缘具足的时候,确实果产生,但是真正互相饶益是不可能的。
就像我们前文所讲的那样,因存在的时候,果还没有产生,是无实法;果出现的时候,它前面的因已经灭完了。
前后代之间的帮助,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这一代人活着的时候,要帮助下代没有降生的人,别人还没有产生,怎么帮助呢?然后,我们这一代算是果,前代人算是因,前代的人要帮助我们,也是不可能的。我们降生的时候,前代的人早就灭完了。所以因和果之间,如果我们详细分析,应该变成这样一种情况。

***什么叫做相属呢?
我们前面也讲了,某一个法不舍弃另一个法,就叫做相属
那这样,一个法是石女儿子一样的无实法,一个法是实有存在,那它们之间,有没有舍弃和不舍弃的关系呢?不可能有的。
因此,从事物的本质上看,的的确确,所谓的相属是不存在的,相属全部是以分别念来进行假立的。
那分别念假立,是不是像柱子与瓶子之间的关系,完全靠分别念来假立呢?并不是这样。的的确确,外境当中依靠因而产生果,若因没有果不会产生,有这样一种状态。
但如果说关系,那这肯定是我们用语言说的,用分别心想的。所以这样的情况,人们在立名的时候,就叫做因和果之间的彼生相属。但实际上,从事物的本质上来讲,这不叫关系。
大家对这个道理一定要明白,如果没有明白,就会有一定的困难。

有人想:这种关系实际上是错误的,因为一个存在的时候,另一个不存在。那这样,怎么能叫因果呢?怎么能叫关系呢?
是,应该说从事物本质的角度来讲,这是一种错误;但是,从我们世间的传统来讲,这不叫错误,既可以叫因果,也可以叫关系。
比如说按经部宗的观点,外境作为所缘缘,眼根作为增上缘,作意作为等无间缘,三者和合,最后产生了眼识,即眼识是依靠外境等因缘具足的情况而产生的。在名言当中,这叫做因果,也叫做相属(彼生相属;与分别念相结合的时候,这可以叫相属,也叫做因果。从本质上找的时候,因存在的时候果是没有的,它们之间的真实关系是找不到的。

人们经常认为的关系,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这些,我们不用胜义谛的观察,仅用名言的因明推理方式来进行观察,实际上也不存在。所以,学习因明也能了解万法唯心,很容易就能了解万法唯心的道理。如果分别念没有作怪,分别念没有进行操作,那外境当中的相违相属、总相别相等,全部不能成立。如果所有的名称、关系等都不成立,那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感情,也不会成立
其实,所谓的关系只不过是一种概念而已。这种概念,除了我们的习惯和分别念以外,在实际当中,并没有一个真正实有的存在。

可能很多人都会想:啊!这是不可能的,关系的的确确是存在的。如果你说存在,那存在的依据必须给我找出来。它是外境当中存在,还是心识当中存在?如果是外境当中存在,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以实体的方式存在,还是以虚体的方式存在?或者是以有情法的方式存在,还是以无情法的方式存在?这样一观察,始终得不到所谓的关系或感情,或者人与人之间的相违和相属。因此,我们学习因明的时候,也能了解到佛陀所说的万法唯心的甚深道理。

庚三(宣说建立相属之量)分三:一、建立法相;二、认识事相;三、确定此等之方式。
辛一(建立法相)分二:一、能立同性相属;二、能立彼生相属。
壬一(能立同性相属)分二:一、证成名言相属;二、证成义理相属。
癸一、证成名言相属:

***什么是证成名言理呢?
就是依靠三相(3支論式)齐全的推理,了知法相与名相之间是能立所立的关系。你们方便的时候,看一下《中观庄严论释》,前面已经讲了。意思就是说,法相和名相之间的能立所立关系,依靠三相(3支論式)齐全的方式来进行建立,这叫做证成名言理。
也就是说,这个同性相属,是依靠分别念的操作,或者依靠分别念执著的情况下而成立的,它的名言是成立的。如果它的名言不成立,那它就不是真正的因了。
颂词是这样讲的:

法相名相之相属,以及总别之相属,
皆以错乱(分別念)立一体,方得成立非其余。

别人如果问:同性相属的名言如果成立,那它是以证成名言量来成立,还是以证成义理量来成立?
我们首先给他回答:法相名相之相属,应该是以证成名言来成立。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从名言的角度来讲,它们的同性相属应该是成立的。
怎么成立呢?比如说法相和名相:项峰垂壺是黄牛的法相,那么我们说这个动物(有法)就应该是黄牛(名相),因为它具足项峰垂壺之故。
以及总别之相属,这是在用法相来建立名相,实际上,这是把事物的自相和别相混为一体的一种执著法。
皆以错乱(分別念)立一体,方得成立非其余。为什么呢?因为,最开始立名的时候,看见一个动物有项峰和垂壺,命名者说这叫做黄牛。后来,人们也把自相和总相误认为一体,凡是有了这种特点的动物,全部叫做黄牛。
就像知言解义的众生,最开始的时候,人们叫做人,从此之后,知言解义成为人的法相。

***補充說明
法相和名相之间的这种关系,到底在外境当中存在还是不存在?我们可以说,外境当中不存在。
为什么外境当中不存在呢?因为其中的名相,刚才所谓的黄牛或者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应该说是无中生有、虚无缥缈的,唯是分别念的一种假立罢了。除此之外,它并没有实相。
如果没有实相,那我们说的,项峰是黄牛的法相,黄牛实际上是一种概念,这种概念没有自相,它与法相的结合,就像石女的儿子跟柱子之间的关系一样。
所以,它只是一种名称,并不是实际当中存在的。因此,这叫做名言的证成量
既然是名言证成量,那是不是完全成了假的呢?也并不完全是假的。的的确确,根据我们的习惯和传统,以项峰垂壺可以了知黄牛,这种情况是存在的。所以,我们这样的推理是正确的。

同样,总相与别相之间也是可以的。我们前面已经学过,总相具足一个反体,具足一个反体的瓶子或树木等是总相;别相是具足两个反体的柏树、金瓶、银瓶等,它是具足两个反体的法。
实际上,具足两个反体的法与具足一个反体的法,它们之间有关系,比如我前面的红色柱子是柱子。这一点,凭我们的习惯和名言也可以知道:哦!这个是柱子,这个红色的柱子是柱子。所以,它们之间有一种关系。
但是,这种关系除了分别念以外,在事物的本体上不存在。为什么呢?红色的柱子倒是存在,但是柱子是总相,我们前面也讲了,总相是一种无实法;因此,它是柱子的这种概念,除了错乱的分别念以外,是没有实体的。

实际上,木头柱子与名称上的柱子,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名言证成量可以成立。因此,同性相属的名言证成量,除了名言假立以外,是不实有的。但是,这种名言是符合实际道理的(照了境)
在这个问题上,大家可能稍微要动一点脑筋。我们去年讲《中观庄严论》的时候,前面的颂词一直用名言证成量义理证成量,判断了很长时间。
总之,法相和名相、总相和别相,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分别念面前可以成立;但在实际的本体上,它们的关系是不成立的。在分别念面前,它们也有一种同体关系。

癸二(证成义理相属)分二:一、运用因;二、遣除彼不定。
子一、运用因:

谓凡有彼灭如瓶,声亦有即自性因。

运用因这个推理也非常重要。因为,我们要知道瓶子、无常、存在三者是一个本体,那就必须通过比量来了知。
比量有相似比量真实比量。相似比量在这里不能用,一定要用真实比量。真实比量有三种因:果因、自性因和不可得因。当然,我们讲第十品的时候,会对大家广说;还有,讲《因类学》的时候,再给大家讲一下这些推理。

我们刚才说,从名称上应该叫做同性相属,这是成立的。这是由前面的推理来进行说明的,比如说前面这个动物可以叫做黄牛,因为它具足项峰垂壺之故。项峰垂壺跟黄牛有一种同性相属的关系,所以这个名称成立。
那现在,义理成不成立呢?义理也成立。怎么成立呢?
谓凡有彼灭如瓶,声亦有即自性因。凡是有(存在)的东西,必定是无常(毁灭)的,就像瓶子一样。我们发出来的声音也是如此,这就是自性因
所謂自性因,就是它的因和立宗之間,有一種同性相屬的關係。這個自性因可以分兩種:一個是觀待自性因,一個是清淨自性因

***補充說明
这里的推法,跟我们平时的推法有点不相同,因为欲知法摆在后面。平时我们是这样说的:声音(欲知法),它是无常(宗),因为是所作之故(因),如同瓶子(喻)
但是,这里用的方式有点不同。按平时的习惯,这个推理可以这样说:声音,它是毁灭性或者无常的,因为它是存在之故,如同瓶子。那这样,声音是这里的欲知事,毁灭是立宗,存在是因,如同瓶子是比喻,是这样的一种推理方法。
首先,我们要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推理呢?这是自性因。
所谓自性因,就是它的因和立宗之间,有一种同性相属的关系。

这个自性因可以分两种:一个是观待自性因,一个是清净自性因
观待自性因,比如我们说:柱子是无常,它是所作之故,如同瓶子。所作的话,就是说由某人造作的,它需要观待其他的作者,所以叫做观待自性因
也就是说,因需要观待一个东西。观待什么呢?因为柱子是所作,那是谁做的呢?就是木匠做的。瓶子是谁做的呢?陶师做的。需要观待其他的作者,这叫做观待自性因。

清净自性因它的因不观待其他的法。这里的推理就是清净自性因:声音是无常,存在之故,如同瓶子。存在的话,谁令它存在的?没有这种说法吧!
为什么存在?当然,以因缘而存在,这种倒有。但是,跟所作有点不同,所作有其他专门的作者;而存在,除了声音以外,没有别的专门存在者,所以叫做自性因。
这两者之间有一点点差别,我们讲《因类学》的时候,再给大家作介绍。

***補充說明~存在
在这里,主要应知道的是什么呢?就是声音、无常、存在三者是同性相属。平时我们没有用过这种推理吧!现在用了,存在之故,这里专门用存在作为因
有人想:存在之故,怎么会是一种真正的推理呢?其实,在印度的梵语当中,存在就是巴瓦。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当中,对巴瓦分析得非常细致:所谓「巴瓦」,实际上有实物、有实法、实体、存在的意思,从印度梵语来讲,巴瓦有这四种意思。但许多译师翻译的时候,把它翻译成存在
这里的推理,如果用另一个意思来说:声音是无常的,它是有实法之故。这样说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这里并没有用,而用了存在

***補充說明~無實法存在
有些人可能这样认为,是存在怎么会是无常啊?可能会产生这样一种怀疑。但是,只要是存在,必定是无常的,它们之间有一种同品的关系。存在必定是无常的,无常必定是存在的,无常与存在,它们之间应该有这样一个关系。反之,不是无常,它就不会存在;不是存在,它不会无常。它们的同品和异品之间,有这样一种关系。

关于这个问题,在《量理宝藏论自释》当中,也讲到了因明前派的不同观点。因明前派说,不仅有实法存在,而且无实法也以无实法的方式存在。
萨迦班智达在《自释》里面加以驳斥:你们这种说法不合理。如果有实法存在,有实法刹那刹那灭尽,它是以一种自相起作用的方式存在。而你们认为无实法存在,那它到底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存在的理由根本找不到。
如果找不到,那你们为什么还要说无实法存在。很明显,你们因明前派的论师,在故意玷污法称论师究竟甚深的密意,你们心里面到底入了什么东西啊?萨迦班智达批评他们心里入了什么东西,是不是着魔了?

其实,不仅是因明前派,因明后派的有些论师对这个观点是有所辩论的。他们认为,存在不一定是无常的;或者,不仅实物存在,而且无实法也存在。
萨迦班智达说:凡是存在的东西,就是灭亡的,犹如瓶子,声音存在也是自性因。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当中,再三地说了:这种推理是非常正确的。而且,依靠这种推理能了知一切万法无常,是无常的话,它马上会毁灭的。

我们平时可以这样讲,你这位道友肯定是无常的,因为你存在之故。存在,肯定是无常的。这样以后,我们相续当中的一些常有执著,就很容易被推翻。否则,就像世间人一样,好像自己只要存在永远都不会死,这种概念非常强。所以,我们以后可以这样讲:凡是存在肯定是无常的,就像瓶子一样。总之,凡是无常肯定是存在的,或者,存在的东西肯定是无常的,这两者之间有同性的关系。

从颂词意义来讲,同品(同性)相属不仅在名言上成立,而且意义上也是完全成立的。现在,大家要了解的是什么呢?就是无常、存在、声音三者的关系,它们是同性相属既然是同性相属,那无常就是存在,存在就是无常,也就是声音。虽然它们在分别念当中可以分开,但实际上,无常就是存在,存在就是声音,有这么一个关系。
这种推理不仅适用于瓶子、柱子等无情法,包括人也可使用,如:现在的传法者———我肯定会死的,肯定是无常的,因为我现在在这里存在,就像你这样。这样推的时候,没有一个人会说,你的推理是错的。因为,这个东西虽然存在,但并不是无常,这样的说法是没有的。

***为什么这里以存在作为因而进行推理呢?这在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讲义当中也讲到了。如果我们没有用存在,而用所作之故,那对方外道会认为,他们的神我、他们的自在天不是所作,而是自然存在的,自然的东西不一定无常
如果我们说,一切万法是无常的,因为所作之故。但对方不承认所作,那他们就会认为:我们的大自在天、我们的神我根本不是所作的,他们是自然出现的,除了他们以外,其余的有实法才是无常。
如果我们这种推理在对方面前成立:存在的东西,就是无常的;那常我与大自在天肯定是存在的,既然存在,他们肯定会死亡,肯定会无常。最后,对方不得不承认这个推理。
法称论师为什么用存在作为自性因,其原因就在这里。

在蒋阳洛德旺波尊者的讲义当中,还有一组辩论,对方认为:心和事物的最后刹那,因为不能起作用的缘故,它们成了无实法。
对于这种辩论,我们可以这样回答:实际上,只不过这些法因缘不具足而已,如果在因缘具足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起作用的,所以这种过失不存在。讲义当中的辩论,可以这样来理解。
其实,这个问题倒不是特别重要。
最关键的问题,今天大家一定要知道,只要是存在的,肯定是无常的。下课回去以后,你们可以这样想:今天我坐在这个屋子里面之故,所以我是存在的,那我肯定会死。
这种推理成不成立呢?如果你觉得有不遍的过失,我们明后天还继续讲这个问题,那到时再进行论证。其实,这种推理是成立的,并没有不遍的过失

 

觀相屬-33-師兄-20240911

等聽過根據頌詞做的一些補充說明後,再回去看課文,可能你就比較容易了解其中意義。今天重點有2個部分:
1、建立心前之相屬這部分科判用白話講就是告訴你~~相屬是用心建立的,簡單講就相屬是假立的,或者更直接講相屬不會有實有的相屬,不會在外境上面、自相上面有實有的相屬。其實這概念也很容易了解,因為,相屬這2個字代表的是總相,因這是你心裡面的耽著境,這總相是一種耽著境、是你分別念的境,絕不是無分別識的境,你的眼識能產生相屬的這種對境嗎?不可能。當你把這觀念抓住後,你就知道當然相屬不可能是實有的,因為相屬他是總相的境。
為什麼這麼簡單明了的概念他們還要花這麼大力氣解釋呢?也就是一般人並不會注意到這種概念,沒學過因明不會注意到這些,你今天是學過因明你才會注意這個。那注意這有什麼好處?你就會發覺其實我們對很多世間上很多創造出來的東西是主觀的東西、還是真正客觀的有?其實很多東西是主觀創造出來的、並不是客觀有。
這是今天的一個重點,但並不是全部,因在前面32課基本上先把~~所謂的相屬其實就是分別念建立出來的一個總相一個耽著境~~這概念解釋完了以後,今天33課就是解決諍論~~就是對方並不同意自宗所謂的相屬不是實有,因此他們有意見。那相屬只有2~~1同性相屬,所以要遣除在同性相屬這裡的諍論,遣除就是指有人說、不管是誰說同性相屬是實有,自宗就要破斥這點。2彼生相屬,就在破斥彼生相屬。這是今天一部分的內容。
相屬是分別念假立的總相、是耽著境故不可能在外境上面、自相上面有實有的相屬
等這諍論講完以後,接著的是完全不一樣的內容,就是要~~
2
、建立相屬之量,此處一定要先了解這個字本身有現量、有比量,既然講量當然就不是非量、就是正量,非量就是不正確的。那這種量本身有現量、有比量,相屬絕對是比量,剛剛講過~~相屬根本是分別念的對境那怎麼可能會是現量、他是比量。這裡討論的是要建立這個量,因為前面說過你知道相屬、或者相違你的目的是幹什麼?你為什麼要知道這個?因為知道這個你就有辦法推論,一般講宗因喻、或者因明裡面的3支作法3支論式,這就是一種推理。那相屬本身是用在哪裡?是用在讓你能夠證明你的推論成立。推論會涉及宗因喻3部分,你暫時不討論喻的話,那是他認為的一種現象或者他認為是這樣一個道理、他要立醬一個他認為的現象或者道理,這就是所立,一般有所立的時候這叫宗的部分。一般叫能立,就說你要建立醬一個說法你用什麼理由、這就在因了。一般宗因喻這個因就跟相屬、或者相違有關了,那現在先講建立。
所立、你有這個宗你要成立這個東西,一般你就會用因來證明宗能成立,那這個因裡面分~自性因、果因、不可見因~3,那不可見因這是討論否定、相違的,所以建立就是前2種。
1自性因,是靠你腦筋裡面有辦法建立同體相屬這種關係,你就是用這種關係基本上就有辦法在宗因喻裡的因用上了,這叫自性因。
2果因,這叫彼生相屬,最近對彼生相屬有更深一層的了解,他代表彼生彼、其實強調的是~他是怎麼來的?就課文講的無則不生,基本上這所謂的***無則不生就是彼生彼。醬一個觀念為什麼重要,等下講到時會想辦法將之說明得更清楚。
現在你了解這個、你就知道建立相屬之量跟前面那個建立心前之相屬是完全2件事,所以在讀的時候要分開,前面那結束了,前面那個就是諍論,諍論什麼?他要~建立相屬本身是心建立的、不可能實有的,有反對意見的這裡就用2個頌詞破斥、解決他。解決完以後,反過來就告訴你~真正相屬的東西是用在你要證成的、就推理的時候,那在推理的時候第一個就告訴你~你可以利用同性相屬,你要建立相屬但相屬有2種,那先討論什麼叫同性相屬、同性相屬能幫你幹什麼。接著就告訴你、也是今天要讀的,簡單講就是~同性相屬能夠幫你建立名言證成這個論式,那什麼叫名言證成?這等下會講到。
講完這個以後,再來就告訴你~你也可以利用這個相屬達成一個推論,那這個推論叫做義理證成,前面那個科判的意思要講清楚時就叫證成名言的同性相屬的比量、或者推論,到了義理的時候,這部分到下一節課去講了,因堪布是隨著時間來分段落的,照理講這2種證成應該一起讀,所以科判非常重要、要掌握清楚,不然讀到最後就霧煞煞。名言證成很簡單,到了義理證成的時候,就先討論義理證成裡面還可以細分~~我們知道義理證成、跟名言證成都是屬於自性因,可是這種自性因本身還可以再分,所以他叫做運用因,所以會有觀待自性因、跟所謂的清淨自性因,這等下都會讀到。那是不是醬就結束了?沒有,下堂課待續。
宗是所立、因是能立
因有3~自性因(同體相屬)、果因(彼生相屬、無則不生)、不可見因(相違)
名言證成、義理證成~自性因

先把醬一個架構在你腦筋裡面搞清楚以後,現就回到本課第一個頌詞。
《量理寶藏論釋》33-觀相屬頌詞1-20240911.png
對方還是認為同性相屬是實在有的、就外面真正有這樣的關係,那前面才講相屬明明是一種總相,既然是總相怎麼可能會外境實有?!那你要知道因為我們對因明前派為什麼會有這些理論並不了解,因明前派為什麼會跟陳那、法稱不一樣就在於~~因明前派的譯師他們跟過一位教因明的老師可他的因明是外道的因明,你要知道因明算是印度邏輯當然也有外道的,故並不是專屬佛教的,其實因明正確的名稱應該是佛教的印度邏輯,有一個正理派就是印度最早用因明的教派,就因他們曾跟過醬一位老師所以也會受到影響,很明顯這些想法跟法稱是有牴觸的。
我們明明學到相屬是分別念,怎麼這些外道還一直在這裡打轉,你就記得外道對於總相、對於耽著境的看法跟我們自宗是不一樣的,他的耽著境是有的,講義共相時他們也一直強調義共相有,甚至本無見有都認為有,至於為什麼他們認為有我就沒辦法解釋,他們肯定是有他們的一套理論。所以你現在就了解這明明就是總相、是耽著境,還有什麼好諍論的?怎麼可能會實有?!不一樣,因為外道他們所謂的總相、跟耽著境基本上都認為是實有,這點要記住,記住後你才會知道為什麼還會有這些辯論。
相屬是分別念,總相是耽著境不可能實有
因明~佛教的印度邏輯
這些辯論的第一個~~
他宗~~所作无常心连结,境前若成乃境属,境前彼等若不成,非境能立辩方说。
這個他宗應該是因明前派~~薩迦班智達你們宗認為所作無常是用心假立的連結,也就不是實有的意思,若你薩迦派認為醬子那對方就用兩難的方式挑戰你,對方就說~假如在外境你有建立這種同性的連結是實有的話、那就證明外境這種相屬是實在有,假如外境上不能證明他們是有這種連結的話~他還是在想外境就自相上面的連結,假如外境上沒有這種連結的話,那你所推出的這種連結根本不合理,也就完全不可能會被辯方接受的。
現先不看頌詞,先看一下我寫的長行~~
他宗、或者因明前派認為~~薩迦班智達你用心假立的同性相屬,假如沒有外境實有的這一種相屬的佐證,那你基本上根本就站不住腳,所以你怎麼可以一直強調沒有實在的相屬。沒有實在的相屬、也就是沒有實際上的外境事實上面的佐證,那你怎麼站的住腳?!醬一講就很清楚知道他們的立場是什麼了。那所謂的~非境能立辯方說,就是你推論彼等同體一定會遭到辯方的駁斥,意思就是站不住腳。
薩迦班智達怎麼回答?
自宗~~假立亦有二類別,相符事實與不符,相符獲得照了境,堪當相屬另者非。
薩迦班智達回答得非常有智慧,他是用另外一個角度去回答,他不是針對對方講的外境有沒有連繫這個事情,他不針對到底外境有沒有同性相屬,他是反過來,他說~~我心前假立的醬一種連結就是以同性相屬來講,現在就只有針對同性相屬,這種連結會有2種情況:1種情況是跟外面的事實是相符的,1種情況是跟外面的事實是不相符的,假如相符的話他就獲得了照了境獲得了照了境簡單講就是在推論時這結論是正確的,你就會成立那個量,假如你沒辦法獲得照了境你用同性相屬去推論的結果就是不成立,你那個論式根本就沒辦法建立。所以,相符獲得照了境,堪當相屬,這點大家應該知道~頌詞有時候因限定字數會被分在不同頌詞、其實是要連在一起,所以這句是~相符獲得照了境堪當相屬,假如不是的話那就不是相屬、另者非。
若用長行來表達薩迦班智達的意思就是~~實有同性相屬雖然不存在,但是正確的同性相屬,也就這是不存在的、是假立的同性相屬,但若是正確的同性相屬的推理他絕對是能得到客觀事實的佐證的。這就是針對對方的辯論給他一個強有力的破斥,對方是說你一定要有外境證明、外境一定要相屬,那現在告訴你重點不在這、重點是~~你最後一定能得到外境證明,這證明不是證明有實在的外境相屬,是證明說我假立出來的這種同性相屬是可以推論、是可以得到照了境、是可以得到正確的結果~~重點是在這裡。另外還有一點,在某一個角度你也可以感覺到他所強調的都是在分別念上面、都是在總相上面,現在講一個以前讀過的東西,大家記得耽著境是可以照了的,這點很重要。所以義共相基本上也是能夠照了的、耽著境是能夠照了的,因此並不是一定要外境自相上面真正有關係,那個根本不可能有關係,既然是關係就是總相,所以這邊回答的重點是~~我這個總相是可以照了,並不是外道想的真正有實在的相屬,因為要辯那邊我想對方對於總相是實有的必定有一大套理論,那你等於是要先破這些理論那就讓辯論過於繁雜,所以有智慧的就直接用另外一個角度切入就把對方這講法推翻了。意思就是~~你因明前派認為一定要有外境實有的自相才能夠建立相屬,我現在告訴你不是的,因為我建立出來的相屬雖然是總相不是實有的,但這種情況他是可以照了的,有一種不能照了那現在不是談這部分,就這種相屬有21種是能照了1種不能照了,能照了的就是我們所謂的總相這種境,只要能照了就代表用這種觀念在我的推理上面絕對能夠得到正量、能夠得到正確的答案。
相屬是分別念,總相是耽著境不可能實有
因明~佛教的印度邏輯
證明可以得到照了境

這清楚了以後再看下面第2~~
《量理寶藏論釋》33-觀相屬頌詞2-20240911.png
他宗~~若謂無則不生煙,若無彼者成無因,若有彼者即已成,有實法之相屬也。
他宗認為:若謂無火則不生煙,若沒有火那煙就變成無因生了,等等會提到一個關鍵,他宗認為若有彼者即已成,外境有實法之相屬也。他宗認為確實有醬一個因、也有醬一個果,假如有醬一個因、跟有醬一個果,那當然代表外境實際上有因果的相屬、有彼生彼的這種相屬。若用長行,他宗認為若外境無有實在的彼生相屬,那一切果就成無因生。這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但是後面加註~因果有~自相≠彼生相屬~總相,有沒有因果?有,4重緣起有的第一重叫因果有,因果有是有自相的,這什麼意思?在這世間你是不是可以找到因法?也可以找到果法?可以,比方,你可以看到芽、你也可以看到種子,雖然芽出現了種子就沒有了,可是他在因位的時候明顯是有這個法存在的、他在果位的時候也明顯有這個自相法存在的,這個術語叫因果有,也是緣起有的第一類,這個當然存在,但是這個存在並不能代表彼生相屬,這是不一樣的概念,因果有並不是代表因果相屬絕對有、不一定,所以這是2個概念,這點一定要記住。
現在看自宗也是非常有智慧的回答~~
自宗~~縱有外境之煙者,設若無火則不生,然執前後而銜接,非分別念無法連。
他說:就算外境有煙、這是果,假如沒有火這個因的話他就不會生,這裡基本上討論的還是因果有,可強調的不是有因果關係,這2個要強調的意思不一樣。但是你然執前後而銜接,也就是因跟果並不是同一時間出現,我們都知道因在前果在後,果生的時候因一定滅了,在醬一個情況下面,這種真正的因果有是一件事,但我要把醬2個在不同時間的東西要建立他們間的關係,那我是不是非得要用分別念?當然,這就很清楚;所以簡單講,就告訴你是分別念建立的,他並未否定因果有,因果本來就有。可因果有不一定就是有因果關係,因果有是你可以用自相、用你的現量去發現有因法有果法,這叫因果有;但是當你要建立彼生相屬的時候、或者是因果這種相屬的時候,你非得要用分別念建立,也就說這時你不能用無分別識去建立、你一定要用分別識建立。既然是分別識建立的那他就是總相,他是總相他怎麼會實有?!當然醬不一定能讓因明前派心服口服,他們有他們的理由認為總相可以是實有,那這是另外的一件事。
那長行是醬子說的~~外境雖有因、果二法,就你用無分別識能夠看到的因法跟果法的自相法,你可以看到因的自相法、跟果的的自相法,但是執因前果後的這種相屬關係還非得要用分別念才能建立。重點在這邊不是在講因果有,因果有當然是一定要有,但因果有要建立因果關係的時候,這關係一定是要靠分別念建立的,若是靠分別念建立的時候他當然就不是實有的。把這些觀念都掌握了以後,醬你就能完全了解薩迦班智達頌詞的意思。
有因、有果是自相,可相屬關係是總相是分別念
因果有不一定就是有因果關係,因果有是你可以用自相、用你的現量去發現有因法有果法,這叫因果有;但是當你要建立彼生相屬的時候、或者是因果這種相屬的時候,你非得要用分別念建立。
因果有要建立因果關係的時候,這關係一定是要靠分別念建立的,若是靠分別念建立的時候他當然就不是實有的

以上將諍論講完了,現就進入觀察相屬的第2~建立相屬之量

《量理寶藏論釋》33-觀相屬頌詞3-1-20240911.png
為什麼要建立相屬這個量?因為相屬可以建立1同性相屬,你靠同性相屬可以建立證成名言。為什麼會扯到證成名言這東西呢?因為這個證成名言是根據同性相屬來的。同性相屬除了可以建立證成名言醬一種量,在下一頌詞還可以建立證成義理醬一種量。
先複習~~***讀相屬讀到現在有一些重要觀念一定要記住,那你就比較能懂薩迦班智達在說什麼,接著再看頌詞。
前面已經學過要建立一個實有的相屬一定要有2個法,當然囉,因為相屬就是有關係,前面講過~某一個法不捨棄另一個法,就是相屬的法相,醬子一定是涉及到2個法,那2個法的組合一共有幾種情況~~
a
、無實法vs無實法,若2個都無實都根本沒有體,怎麼可能會有實有的相屬?所以實有的相屬不會成立。
b、無實法vs有實法,這時候變成只有一個體,因為要2個體才能成立關係,現只有一個,所以這個也沒辦法成立實有相屬。
c、有實法vs有實法,這是可以建立相屬,這種情況建立相屬以後,你又發覺沒有辦法建立實有相屬,所以實有相屬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
只要是相屬一定是用分別念建立的,用這個角度你就非常清楚相屬不可能實有。
相屬可以分:1同體相屬,他已經是一體,只有一個體怎麼成立相屬?所以這個都非得用分別念不可。再來的第2種情況,2彼生相屬,彼生彼,其實就是緣起概念裡面的這種相屬,這種緣起有一共有3種,堪布未曾提起但我是覺得很重要就4重緣起的概念~~第一種叫因果有,第2種叫相依有,第3種叫相對有,第4種叫相礙有在這裡可以不需要管他,因為相礙有主要是用在修道的時候已經不是世俗上的問題了。那我們現在看~1、因果有,用因果有的角度能不能建立一個因果的實有相屬?不可能,為什麼?因為因果是前後出現、彼此不接觸的東西,雖然有2個可是他沒有在同時也就等於沒有2個法,一個在前一個在後,或者說一個是有實法的時候、一個還沒生就是無實法,因在果不在,果就是無實法,所以他怎麼有辦法建立實有相屬?一樣沒辦法。2、相依有,因果同時,既然是因果同時沒有生故不可能有相屬;並不是沒有相依有,這裡觀念要搞清楚,相依有你可以在真正世間上你用分別識可以找到一個能依、一個所依的自相法,就你有辦法找到能依所依,這個叫做相依有,但並不是代表有相依有就有相依相屬,這完全不是相同的概念;這裡你發覺相依是因果同時的,既然是因果同時也不可能成立。3、相對有,就更不要講了,你若了解相對有的定義他其實是不並存相違,既然是不並存相違,他是相違的關係你怎麼建立相屬的關係?!也不可能。由緣起有這角度就很清楚的告訴你~~沒有實有的相屬
若用***最簡單的角度了解相屬,相屬是不是耽著境?當然是,是分別念的對境。既然是分別念的對境,我們學過的這是總相,那有沒有可能實有?當然不可能是實有,雖然他可以照了、但絕對不是實有。用這個角度最簡單,但有時這角度沒辦法説服一些外道,因他們並不認為總相、耽著境是假的,他們認為總相、耽著境在外境上也是存在的,那這就不多講了。
最後攝義、結論就很清楚~~任何二個法於他的本體都不可能有相屬。假如用反體也就是用分別念來看的時候,當然可以建立但也只能建立2種相屬:1同體相屬2彼生相屬,用分別念只能建立這2種相屬這是理自在法稱法師講的,是所有佛教徒都要遵守的法則。
***用分別念只能建立2種相屬
1同體相屬,只能用在自性因上面,那怎麼建立同體?就是一本體異反體,是用反體建立的。其實不用反體你還沒辦法建立,為什麼?因為都是一個本體,你怎麼建立他是同體呢?一定要有2個法,現在是因為用反體的角度,你把一個本體分成很多反體,所以這些反體本身都有同體相屬的關係,是醬來的。
2彼生相屬,用在果因上面,就相當於是因果的相屬,為什麼?這地方稍微難一點,剛剛講的3種緣起有就因果有、相依有、相對有,相對有是很容易了解的,因為相對是2個不並存相違的2法、2個他體,這2個他體之間的關係不可能是相屬的關係、因他2個是相違的關係,所以你怎麼可能建立相屬。要知道這時不是說他2個沒有相對有,這時是沒辦法建立相對關係、為什麼會只剩下一個叫彼生相屬?這我有思考過,相對有不可能建立相對相屬關係是比較容易理解的,但是,相依為什麼也沒辦法建立相依相屬,沒辦法成立是因為他彼彼同時無生故,意思是說~~彼生相屬就是由彼生彼,你就發覺他為什麼不叫因果相屬?這是有原因的,假若因果是由彼生彼這很清楚的,但相依就不是了,相依是彼彼同時、那誰生誰?沒有辦法生,所以不會有相依相屬,相依也就等於是因果同時,可誰生誰一定有因在前、另外果在後,那現在這因果同時到底誰生誰、就沒有彼生的概念,這是我的分析、理解,要不然他不會說在緣起部分只能夠建立一種相屬就叫彼生相屬。假如還能建立相依相屬就不會說只有2種相屬。
某一個法不捨棄另一個法,就是相屬的法相
由緣起有這角度就很清楚的告訴你~~沒有實有的相屬
用分別念只能建立2種相屬~~1同體相屬2彼生相屬
同體相屬用在自性因、彼生相屬用在果因
在緣起部分只能夠建立一種相屬就叫彼生相屬
彼生相屬~由彼生彼,相依則2法同時故無生、相對是因為2法相違

《量理寶藏論釋》33-觀相屬頌詞3-2-20240911.png 
***相屬的法相
這裡為什麼要建立相屬的法相?法相的意思一般有代表定義、有時候是代表分類,這邊有點類似分類的意思,有多少種類。那這裡建立相屬的法相就是講他的相一共有2~~1叫同性相屬、1叫彼生相屬。用這角度你也可以了解科判為什麼要醬子列。
再來,先討論同體相屬,無常、所作這基本是同體相屬,他們根本不能成立實有的相屬因為他們是反體,無實故,因為所作、跟無常是反體故不實有。然而,所作、跟無常由分別念的角度你就可以成立1同性相屬,因為他們是反體同屬於一個本體,比方,像柱子,他是一本體,柱子是無常、又是所作,那無常是柱子的反體、所作也是柱子的反體,為什麼會是柱子的反體這點大家應該都已經明白了~這就是你的分別念,無常跟所作絕對不是自相法、是總相法是你分別念的對境,你的分別念才能產生無常跟所作;所以現在依3相推理就可以證成~~柱子所作、無常﹙自性因﹚故~~這時你用的就是同性相屬,你用同性相屬的時候這個因一般就叫做自性因,經過醬一講解你就更清楚這中間的關係。第2種因果,比方煙、跟火他是用生成的次第就沒辦法成立實有相屬,為什麼?不同時故,他們沒有在同時出現怎麼產生實有?一個有實法的時候另一個是無實法是不存在的;然而,煙、跟火用分別念的角度就可以建立2彼生相屬,這時你再一次理解為什麼相屬絕對不可能實有,那是無則不生故,重點強調在彼生彼的關係所以叫彼生相屬;這也可以用三相推理證成~~山上有火、有煙﹙果因﹚故~~這是彼生相屬的關係,這時你用的因就叫做果因
最後一個***所知3也很重要,現在在講的同性相屬最重要就是用在所知3相這裡
所知3相的事相、法相、名相基本上他們之間的關係就是同性相屬,但是,以前不是講過法相是因、名相是果,沒錯,講法相是因、名相是果是用因果有的角度來講的,因為法相在前、名相在後,若今天沒有法相是不能有名相的、你這名相是代表誰?你連要代表誰都不知道你怎麼取名字,所以法相、跟名相是因果有;但他們的關係叫同性相屬,所以才會有名言的證成,這個論式就是名言證成,比方,這個動物叫做黃牛,這就是用到名相,為什麼?項峰垂壺故,就是代表項峰垂壺黃牛這個名字還有跟這個動物他們基本上是一體的,醬就很清楚~~法相、名相、事相的關係是同性相屬,因為是同一體,但是他們的有是屬於相依有,就事相要依法相成立、法相也要依事相成立、名相要依事相成立、事相也要依名相成立,互為因果、互相為能所的關係、相依的關係。
法相~~分類、或者定義,在這裡是分類的意思
相屬是分別念、是總相絕對不可能實有
同性()相屬~所知3
講法相是因、名相是果是用因果有的角度來講的,但他們的關係叫同性相屬
自性因靠同性相屬建立、果因靠彼生相屬建立
這些複習完後再來看頌詞就相對單純了……
自宗~~法相名相之相属,以及总别之相属,皆以错乱(分別念、比量)立一体,方得成立非其余。
法相、跟名相的關係是同性相屬,還有總別之間也是同性相屬,為什麼總別是同性相屬?這是樹、櫻桃樹故,這就是同性相屬關係,這是樹、櫻桃樹故~~這本身就是一個3段論式,論式裡用的就是自性因,那自性因就是靠同性相屬建立的,誰跟誰相屬?樹、跟櫻桃樹是同性相屬,為什麼?因為他們2個之間是總跟別。那這一類的相屬是同性、基本上都要用分別念來建立他的一體,在這裡錯亂指的是分別念、也就是用比量建立的;所以才會跟你說要建立這個量、相屬之量,這量指的是比量,那你要建立醬子的量,你一定得用分別念才能成立這種東西,並不是用其餘的……你用現量不可能,也沒有其他別的量來建立,一律都是要用分別念用比量去建立這種關係,那這種關係就是證成名言
這後面還會講到,並不是只有這裡一點點,還會牽扯到很多,那現在看第2個、就涉及到義理證成。

《量理寶藏論釋》33-觀相屬頌詞4-20240911.png
討論義理證成就要用運用因,這裡分段開講較為不妥、所以下節課一開始先要把這些都連在一起你才好懂。
像剛剛的名言證成很單純就叫名言證成,義理證成就有分了,因為都是自性因,因為這是同性相屬的關係所以都叫自性因,但是他告訴你這時自性因又可以分做2~~1觀待自性因2清淨自性因,現就跟你解釋這2種自性因不一樣,另外後面還有有害因、不觀待因等等,單單同性相屬裡面名言證成比較單純,可一到義理證成就比較複雜了。
我們先複習一下***什麼叫名言證成
叫名言證成就是告訴你~任何所取的名字都可以成立,為什麼取的名字都可以成立?因為他就是靠自性因、靠同體相屬成立,比方,這是~就這個動物指的是一個事相,他叫黃牛,那這個黃牛就是他的所立,為什麼他叫黃牛呢?因為項峰垂壺故,這時這個項峰垂壺就是他的能立,那用所知3相就是事相、名相、法相,所以很單純。那為什麼他叫名言證成?因為要成立黃牛這名相是不是可以代表這動物?黃牛是不是可以代表項峰垂壺這種動物?他是可以的,在推理上面雖然可隨便用一個名字,但只要大家都接受通用之後他就成立,成立就是靠自性因成立、自性因就是同性相屬,名言證成是靠這種關係成立的。所以,這個很單純。
但是義理證成,所靠的不僅是這個,比方,桌子無常、所作故,這時是把桌子這個本體分成2個反體~1個反體叫所作、1個反體叫無常,是用一本體異反體就成立了所謂的義理證成,他靠的也是自性因、也是靠建立同性相屬的關係。為什麼他可以建立同性相屬的關係?當然可以,他是一本體異反體,這些反體雖是不一樣的反體但都來自同一本體,當然可以建立同性相屬。但是,你現在就發覺這個義理證成就複雜了。在義理證成的這個角度可以分成2~1觀待自性因,這個自性因指的是義理證成的自相因、不是名言證成的自性因,這觀待就像剛才所講的無常、跟所作,這2個就是觀待的關係,因為無常、跟所作這個所作本身可以觀待木匠,這個桌子是木匠作的是因緣所生法,堪布是用這樣的解釋,這個叫作觀待。還有其他觀待太多了、一般都是用觀待。其實最重要不是要講觀待自性因、要講的是2清淨自性因,這點是我們比較不習慣的,就說,桌子無常、所作故,這時的這個所作叫做觀待自性因,那現在要告訴你有另外一類叫做清淨自性因,桌子無常、存在故,存在2個字就是清淨自性因。課文裡有解釋米滂仁波切特別把存在這2個字在梵文代表的意思是實體、有實法,還有他沒寫但就是有為法的意思等等,在這些個意思下面這個存在的本身他需要觀待什麼嗎?像桌子的所作是因為觀待木匠來的,像現在桌子存在他是自然的、你不需要去觀待什麼,所以他叫清淨自性因。堪布是用這樣的解釋方法,你了解這就很容易懂確實是這個意思。這裡就涉及到用了一個存在以後,為什麼要特別強調這個?也就是任何東西都是無常的,其實你只要了解他是有為法他就是無常,你只要認為他存在他就是無常,你認為他有他就是無常。那用哪一個因就可以強有力的證明他呢?你只要用一個他是存在的、他是有的,你用這種角度當作他的因的話是百分之百可以成立的。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強有力的自性因、他叫做清淨自性因,就用存在這2個字。所以,你將來也可以用存在、或用有的關係、或用他是實有、或者他是有為法、他是因緣有,用這些角度他都可以成立。
這些講完了你再看頌詞就比較容易懂……
先看長行:運用因、強調的是清淨自性因,這個頌詞目的是要介紹清淨自性因,***什麼叫清淨自性因?清淨自性因就指依緣起的「法爾自性」為因就可以建立同性相屬,但是要記住像這種同性相屬只有義理證成,名言證成不會有清淨自性因,都是用自性因但清淨自性因就一定只能用在義理證成這邊,比方,聲無常,存在故,這個存在指的是清淨自性因,如瓶。你了解這點再看頌詞就很容易懂。
自宗~~謂凡有彼滅如瓶,聲亦有即自性因。
謂凡有就是存在的意思,彼滅如瓶,聲亦有、就聲也是存在,這個叫做清淨自性因。堪布有講這不是照一般宗因喻的排法,但我想你們都有辦法變回一般宗因喻論式的排列法。
再看下面的~~觀待自性因是依緣起的「觀待自性」為因就可以建立同性相屬,這時這種觀待自性因就可分做1.名言證成(這是黃牛,項峰垂壺故)、2.義理證成(聲無常,所作故,如瓶)2種,不像清淨自性因只能是義理證成、不可能用在名言證成,這也很容易懂,因為名言證成有一個名相是你任意取的,你不能說這是自然、是存在的,因為這是你主觀把他弄進來的。再來是米滂仁波切提醒你~以梵文來講,存在=有實法=實體=有為法;另外,因明前派等認為~無實法也是存在的→這個不合理,以我們自宗來講無實法是無體、根本不會承認無實法是存在的,其實無實法是觀待來的、基本上也是一種分別念的東西,假如沒有有實你不會產生無實,所以我們為什麼將實相叫做空性就是這個道理、不會講實相叫做沒有,因為沒有不等於空性,空性是沒有也沒有的意思。
今天醬一個補充就希望你能掌握這部分頌詞的全部意思後,你再回去重讀課文就應該很容易懂了。
義理證成,靠的是一本體異反體,也是自性因、同性相屬
義理證成2~觀待自性因、清淨自性因(存在)
無實法是觀待來的、基本上也是一種分別念的東西

N4重緣起跟同性相屬、彼生相屬之間有什麼配對關係嗎?這裡會搞混。
師兄:4重緣起,這點堪布在五明佛學院的講課中向來是沒有提過的,那我是從談錫永那裡學到的,他有一本書~全佛書局出版的4重緣起深般若》,意思是這在經裡面都提過,一般講怎麼有,簡單講就是緣起有,我們知道實相是空性,空性當然就是沒有也沒有,那我們也知道雖然是空性但世俗是幻有,那現在不管是不是幻有、基本上是。那假如是的話***是怎麼來的?怎麼會產生這個」?最重要概念就在緣起有《中觀根本慧論》時就強調佛陀不只有講空性、他也講緣起,那你現在就慢慢懂得他為什麼要講緣起,因為緣起的內容你也了解實相絕對是空性,這就不多講了。
現就回到緣起有。
談錫永講緣起一共有4,這不是他發明的、他也是根據經論來的,這裡要特別強調一點,他講4重有的時候特別提到最後一重的相礙有,這個相礙有以前是在密宗裡面才傳授的,因為要受過灌頂的密宗弟子才會講這個相礙有,後來這點破掉了。這種故事還蠻多的,就以前是密法不外傳的,後來因緣到了就傳出來了。他為什麼特別提這點,比方,宗喀巴大師特別提過另外這3個緣起但就是沒有講相礙有,就因為有密宗的限制所以他沒有提第4個。
4重緣起~~因果有、其實叫業因有,若以4重緣起的觀念來講其實因果有是不存在的,不是緣起的關係、不是因果的關係,是相依的關係,比方,大家都認為父生子、母生子這是因果的關係,但你再想假若沒有兒子你也不能叫做父親、沒有兒子你也不能叫做母親,所以真正關係不是因果是相依,是醬子推出來的。為什麼需要醬子推理呢?這是在觀修時候用的,也就是緣起有這個有,其實在因果有之前最早的那個叫名言有名言有這是最低層次的就一般用語言的認為那就是,後來發覺不對應該是因果,這就代表語言那就變空性了,醬了解?這是依觀修的層次來的。到了因果時再觀修就發現這是相依、所以因果也變成空性了。你就發現佛陀講空性、或講緣起其實是一件事,講緣起到最後你就會發覺是空性。因果、相依再上面你就發覺其實不是相依、是相對,也就是一大部分的其實是相對來的,就說若沒有痛苦你怎麼知道有快樂?這是相對產生的東西。
簡單講,4重緣起~~這就是觀修空性的層次,就一層一層破掉,到最後就是空性。

另外,緣起有是一個概念,這個緣起有是不是自相有?是自相有。現就用因果的角度,因為你是可以用無分別念去看到一個果法、跟一個因法,比方,你確實是可以用你的眼睛看到確實有種子、你也可以用你的眼睛看到這種子最後長出來的是芽,所以這因果有當然是、這是成立的,也就是緣起有,也就是今天認為實相是空性但在世俗裡面還是會有、就是緣起有。那這緣起有有不同的層次,最低的層次是因果,但後來發覺應該是相依,最後又發覺有可以是由相對產生的。另外,在你觀的時候,當然還是要有上師引導你循規循舉的觀,一般觀到能夠完全悟到相對、悟到相對有程度的時候就見道了,為什麼?因為阿賴耶識跟如來藏是相對的,所以相礙緣起是有關修道的事情。
那麼這些跟相屬是2個不一樣的概念,這些」是自相,但這所謂的自相有跟你建立他們2個有相屬的關係是2碼子事。因為所謂的緣起有你可以用你的無分別識去看到有這種現象,但你要建立關係的時候就一定是要用到分別念,所以最後他才會說不是因果有就會有因果關係、相依有就會有相依關係,不是醬子的。所以在緣起有的這一部分只能建立一種叫彼生相屬,就彼生彼,用分別念來講你只能建立彼生相屬醬一個關係。至於同體相屬跟緣起有無關,同體相屬不是在緣起有這邊能建立起來的概念;同體是另外一個概念、就一本體異反體,任何一個本體你都可以建立無數的反體。比方,一個桌子,他是所作、他是無常,你也可以說他是有為法,就這桌子你分別念是可以建立出各式各樣代表這桌子的反體、是一種總相,遣餘就有這本領~你可以不一樣的角度來看這桌子,那就是建立不同的反體。這一部分不要跟4重緣起扯上關係,這是2個不一樣的。怎麼建立同性相屬?其實沒有這種東西,那為什麼可以建立這種關係呢?就是靠一本體異反體就有辦法建立出各式各樣的同性相屬的關係,而且這同性相屬還可以名言證成、義理證成等等、範圍很廣。
在緣起有這邊,法稱他們認為只能建立一種關係叫彼生相屬,為什麼能建立呢?剛講過了,就是因果有可以建立這個所謂的彼生相屬,所以有時彼生相屬好像就是等於因果相屬;那為什麼不能有相依相屬、相對相屬?剛講過了,再去看一下補充資料。
我想只能解釋到這裡,4重緣起涉及太多不是一下子能講完的,但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說~~你認為因果有、相依有、相對有,但並不是代表就有因果關係、相依關係、相對關係,沒有,在緣起有這邊只能用分別念建立一種關係叫做彼生相屬,就用彼生彼、或無則不生這種概念,將來在推理上就可以應用了。
總之,因果有跟因果相屬是2碼子事,這觀念一定要有。
觀到相對有~即見道,相礙~修道
緣起有跟相屬是不一樣概念,緣起有是自相有,但你要建立關係的時候就一定是要用到分別念,所以最後他才會說不是因果有就會有因果關係、相依有就會有相依關係,只有因果有靠分別念能建立彼生相屬,所以,因果有跟彼生相屬是2件事。
同體相屬是另外一概念、跟緣起有無關,而是靠一本體異反體就有辦法建立出各式各樣的同性相屬的關係,而且這同性相屬還可以名言證成、義理證成等等。

~~33課-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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