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不可記事

世間常,世間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有邊,無邊,邊無邊,非有邊非無邊;
是命是身,命異身異;如來有後死,無後死,有無後死,非有非無後死。

云何有問。但應捨置答。若
1 有問世(世間)為常 (一問)。無常(二問)。亦常亦無常(三問)。非常非無常(四問)。
2 世(世間)為有邊(五問)。無邊(六問)。亦有邊亦無邊(七問)。非有邊非無邊(八問)。
3 如來滅後為有(九問)。非有(十問)。亦有亦非有(十一問)。非有非非有(十二問)。
4 為身(蘊)者異命(我)(十三問)。為命者異身(十四問)。此問名為但應捨置。
此十四問皆不可記。名十四不可記事。 以我體既無。是故皆應捨置答也。

十四難的基本命題,歸納區分為下列四組命題:
1、如來是常、如來無常、如來常亦無常、如來非常非無常。
2、世間是常、世間無常、世間常亦無常、世間非常非無常。
3、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
4、身與命同、身與命異。

經中常見佛陀以「無記」來回答的,有十四項,後人將這些統稱為「十四無記」,即:
(一)世間常 (二)世間無常 (三)世間亦常亦無常 (四)世間非常非無常 (五)世間有邊
(六)世間無邊 (七)世間亦有邊亦無邊 (八)世間非有邊非無邊 (九)如來死後有
(十)如來死後無 (十一)如來死後亦有亦非有 (十二) 如來死後非有非非有
(十三)命身一(十四)命身異。
這十四項,《大智度論》作:
「世界及我常?世界及我無常?世界及我亦有常亦無常?世界及我亦非有常亦非無常?
 世界及我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亦非有邊亦非無邊?
 死後有神去後世?無神去後世?亦有神去亦無神去?死後亦非有神去亦非無神去後世?
 是身是神?身異神異?」
(《大正大藏經》二五冊七四頁下)比對來看,《大智度論》將「世界」與「我」並列,
透露了這個論題的方向,是在論世間常住自性的有無,
而以「神」來替代「如來」與「命」,清楚地表示論題中的「如來」不是指佛陀,
而是另一個印度慣用的含意:神。神,即是神我、真我,指的是身命的主體,也就是「命」

這樣看來,十四無記的前十二項,其實只涵蓋了二個論題,即世間自性與真我的有無問題,
因為「亦有亦無」骨子裡還是「有」,「非有非無」骨子裡還是「無」。
而第十三、十四項也可以看做是一個論題,但,嚴格來說,這個論題也不離「真我」的範圍,
所以,雖有十四項,但實際上只是二個論題。
再進一步論,世間自性是真我(我的自性)的反射,
所以十四無記的根本論題,就是以真我為基礎的論題,與佛陀主張的「緣起無我」格格不入。

「無記」就是「無可奉告」,為什麼佛陀會以「無可奉告」回答呢?
因為這些問題的本身(真我、自性),就是個錯誤,是「顛倒之見」,是「戲論」,
是「邪見」(《增支部第十集第九五經》譯作「成見」),所以,答「是」不對,答「不是」也不對,
只能以「無可奉告」回答。
當然,去駁斥所問的問題本身,也可以,但那是離開本題,導入另一個問題,或許不是印度當時共許的答問方式。
舉個例子來說,過去以為地球是不動的,太陽和月亮都繞著地球轉,這是「顛倒之見」。
如果現在還有人以此為前提,問:太陽繞地球比月亮繞地球快還是慢?那要怎麼答?
答快或慢都錯,那就答「無可奉告」!

佛陀不是什麼事都知道,像外道鬱低迦所問人數比例的問題,就不是佛陀所關注的。
可以說,佛陀只關注於生命的解脫,以及如何教導眾生解脫而已,
其它不與生命解脫「專業領域」有關的,佛陀就不會投入,不會回答了。
如果臆想佛陀「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或者憶想「如果佛陀活在現代,他一定也能造太空梭」,
那是「神化」的無明投射罷了,無關生命解脫的佛法的。

另外,在《相應部第五六相應第四一經》中,
佛陀曾告誡比丘們不要去想十四無記這類的議題,為什麼呢?
因為這類議題與佛法的修學不相應,不能幫助我們離貪、瞋、癡,不能對我們趣向解脫有所助益。


九種事不可思議
一、我, 二、有情, 三、世界, 四、業報, 五、靜慮者境界, 六、諸佛境界,
七、十四不可記事, 八、非正法, 九、一切煩惱之所引攝。

對於九種不應該思惟的事,勉強攝持其心思惟抉擇,就成為過失。

《披尋記》於不應思處強攝其心等者,《顯揚論》說:
有九種事不可思議:一、我;二、有情;三、世間; 四、業報;五、 靜慮者境界;六、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記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煩惱之所引攝(《顯揚論》十七卷七頁)。
如是九事,應知名為不應思處。若強攝心方便思擇,障入現觀故。

指初修業的人煩惱沒斷、智慧還不夠時,應該在所學習的範圍努力用功,對於不應學習的事不須多用心。《顯揚聖教論》說:有九種事不可思議:

一、「我」,是總說, 即是執著色受想行識的生命體裏,有一個常恒住的我。
  依佛法的道理,這個我是畢竟空的,不應該執著有我。

二、「有情」,是我的別名,鳩摩羅什法師舊譯為有情,玄奘大師新譯為眾生。
  就是執著即色受想行識中的識是我,眼識乃至身識是我的體性所發出的作用。
  實在色受想行識皆是因緣和合而有的,是自性空的,而自性空沒有體性就是無我;
  若執著有我,就是顛倒了。

此二為什麼不應思惟?
因為「無自性故」,我和有情本來就沒有體性,也沒有自己的相貌,思惟什麼呢?

三、「世間」,就是有情所居住的世間。
  對於廣大世間,山河大地等,很現成的、可以共同了知的事,不要去思惟。
  若是得了聖道,有了根本智、後得智,自然會明白一 切世間事;
  現在若妄加推測計度,容易有錯誤。

四、「業報」,是我們所造作的善法或惡法,會形成一種不會失掉的潛藏力量,
  這個力量成熟現行時,就能感得生命體的果報。
  佛法說造善業往善趣、造惡業往惡趣,但是還有過去世的淨不淨業等種種不可思議的因緣,
  使令業果不決定。業報中有甚深的道理,這是我們的智慧不能盡知的,現在先不要思議。

五、「靜慮者境界」,成就色界四禪、無色界四空定的境界有甚深義,這也不應思議。

六、「諸佛境界」,佛的境界更是特別深奧,是不可思議的,初修業者不要妄計多思惟。

七、「十四不可記事」,有十四種事,若去請問佛,佛不會回答,我們也不應該去思惟。
  《俱舍論》說十四不可記是:
  世間常,世間無常,世間亦常亦無常,世間非常非無常;這是第一個四句,約過去世說。
  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這是第二個四句,約現在世說。
  如來死後有,如來死後無,如來死後亦有亦非有,如來死後非有非非有;這是第三個四句,約未來世說。
  此外,加上命身一──「命」就是我,我與五蘊是一;還有命身異──我與五蘊是異,這樣加起來一共十四句。
  十四不可記是外道諸師所討論的,能引無義利而且不如正理,因此不應思議。
  譬如有人問:石女兒是黑是白?這件事不可以思議,因為石女無兒,說黑、說白都是戲論。

八、「非正法」,非正法即非佛法,是外道的邪知邪見,去思惟反而引發無義,沒有價值也 沒有功德。

九、「一切煩惱之所引攝」,一切煩惱的境界也是能引無義,會生種種過患,所以也不要多思惟。

這九件事名為不應思議處,不應該思惟,若強用心思惟,會障礙入現觀、成就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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